隨著各大專院校陸續開學,來台就學的僑外生居留或延期申請案件增加。為避免僑外生逾期居留或從事非法活動,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主任林財榮率隊,前往宏國德霖科技大學及東南科技大學,進行相關法規宣導,包括居留法規及人口販運與非洲豬瘟防治,提醒學生遵守規定,保障自身權益。
新北市服務站專員陳嘉明指出,今年外國人逾期居留的罰鍰提高,金額從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不等。學生應特別注意居留效期,應於到期前3個月申請延期。逾期居留除須繳納高額罰鍰外,還可能被要求出境,嚴重影響學業。若搬家,需在30天內申請變更居留地址,否則罰款金額從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新北市服務站專員陳嘉明(左一)為僑外生說明法令規定(圖/翻攝自移民署網站)
此外,僑外生若欲在課餘時間打工,必須先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有效期最長為6個月,每周工作時間上限為20小時,寒暑假不在此限。未經許可工作的僑外生,將依《就業服務法》第43條處以3萬元至15萬元的罰鍰,並可能面臨強制出境。如果遭遇苛扣薪資、限制自由或暴力等情形,可撥打人口販運通報專線(02-2388-3095)求助。
林財榮主任強調,僑外生已成為臺灣就業市場的重要生力軍,應了解並遵守相關法規,保障自己的權益,避免觸法。期望學生在臺能安心學習,展現才華,並愉快地度過在臺期間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