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編輯/楊尹雯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截至4月22日止施打疫苗人數統計,目前已累計3萬4197人施打,指揮中心也宣布,自4月23日起,公費接種對象序位擴大到第五、第六類,為警察、憲兵與長照社福機構住民和看護,新增25萬人,六類人員共86.8萬人。
指揮中心表示,考量維持治安等社會機能工作者,與維持長照社福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運作之工作者及住民,皆為新冠肺炎高感染風險或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之族群,為使上述對象及早獲得免疫保護力,自4月23日起,開放警察、憲兵等維持社會機能運作必要人員及長照社福機構、社福照護系統之人員與受照顧者等接種計畫所列第五及第六類實施對象接種新冠肺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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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提醒,民眾於疫苗接種前,應與醫師討論評估相關風險後再接種;接種後應原地休息並觀察至少30分鐘,無恙後再離開。此外,由於服用避孕藥與接受荷爾蒙治療為引起血栓之危險因子,建議現階段前述對象接種前後停藥至少28天;如接種疫苗後14天內,出現呼吸困難、胸痛、持續腹痛、四肢腫脹或冰冷、持續嚴重頭痛或疼痛加劇、視力模糊、非注射部位出現不尋常出血點、紫斑等症狀,應立即就醫告知疫苗接種史,以釐清病因,儘速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