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何謂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A: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是指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工作,又具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金融、法律、建築設計及國防等9大領域,以及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有特殊專長及資格條件的外國人才。
Q: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臺工作的申請管道為何?
A:申請管道有2種。第1種為外國人可逕向內政部申請就業金卡,並由勞動部會同審查工作資格,經許可即可由外國人自行從事專業工作;第2種為雇主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
Q: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臺從事其他專業工作是否仍須由新雇主申請聘僱許可?
A:就業金卡與聘僱許可情形不同。若由外國人向內政部申請就業金卡經許可者,因其為個人工作許可,無須再由新雇主申請聘僱許可,即可從事專業工作;若由雇主向勞動部提出聘僱許可申請者,則須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及就業服務法規定,由新雇主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經許可後始得工作。若由外國人向內政部申請就業金卡經許可者,因其為個人工作許可,無須再由新雇主申請聘僱許可,即可從事專業工作(圖 / 翻攝自勞動力發展署網站)
Q:科技或經濟公司可否聘用持「教育」或「藝術」領域的金卡人呢?
A:就業金卡是開放性的工作證,可以來臺從事所有的白領工作,但如果從事的行職業不屬申請的領域,會影響租稅優惠的申請。
Q:我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嗎?
A:如果您有保就業保險、配偶為在台有戶籍國民,且非自願離職,可以向勞動部申請失業給付。就業保險申請說明請參考相關連結。失業給付申請說明請參考相關連結。
Q:我的配偶可以在臺工作嗎?
A:通常您的配偶必須先找到工作,並由雇主替他們申請工作許可。有關工作之許可規定,請參考相關連結。
然而,您配偶也可自行申請部分工時之工作許可,薪資或所得報酬得以時薪新臺幣200元以上規範,說明如下:
外國專業人員配偶從事專門性技術性部分工時工作,請參考相關連結。
隨同居留之外國籍配偶受聘僱在臺從事華僑或外國人投資或設立事業之部分工時主管工作,請參考相關連結。
Q:取得永久居留就業金卡持卡人之成年子女在臺工作的規範為何?
A:
在臺工作之就業金卡持卡人,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者,其成年子女經內政部移民署認定符合規定的居留天數及資格條件,得不經雇主申請,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在我國從事工作 (詳請參相關連結:外國專業人才成年子女工作)。
Q:我如何尋找創業資源?
A:請聯繫 投資臺灣事務所 。他們將提供有關在臺創業的相關資訊。如果您在臺北,您可以聯繫 創業臺北 。
相關連結
★就業保險申請說明: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_2_381661#
★失業給付申請說明: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_2_389560#
★有關工作之許可規定: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Content_List.aspx?n=1840E9E4C04A4FE2
★外國專業人員配偶從事專門性技術性部分工時工作: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cp.aspx?n=77627C0EE4283293&s=79388C7B350E8CE9
★隨同居留之外國籍配偶受聘僱在臺從事華僑或外國人投資或設立事業之部分工時主管工作: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cp.aspx?n=0E51E7CC33716968
★外國專業人才成年子女工作: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cp.aspx?n=002F646AFF7F5492&s=D6C383FCEBE5343C
★投資臺灣事務所:https://investtaiwan.nat.gov.tw/
★創業臺北:https://www.startup.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