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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藥水不是保養品 使用錯誤嚴重眼睛恐發炎

眼藥水不是保養品 使用錯誤嚴重眼睛恐發炎

民眾如覺得眼睛霧霧時,常會自行購買眼藥水來緩解不適,或是誤認眼藥水可用來「保養」眼睛,因此覺得多用無妨,食藥署提醒民眾眼藥水是「藥」不是「保養品」,並提供幾項要點,呼籲民眾正確使用眼藥水。

遵循藥品仿單(說明書)使用,切勿過量使用;使用前要洗手,使用時不要碰觸藥瓶瓶口,也應避免將瓶口直接接觸眼睛,避免汙染藥品;如需同時使用兩種以上的眼藥水,建議間隔5分鐘以上,若是眼藥膏跟眼藥水如需同時使用時,應先使用藥水,間隔10分鐘以上再使用藥膏。依照產品標示保存藥品,過期藥品不要用,以免造成眼睛感染、發炎。

食藥署再次提醒,用藥後如果有眼睛劇痛、持續視力模糊等情況發生或連續使用數日後症狀沒有改善,請立即停止並儘速就醫。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透過網購或國外帶回的眼藥水,並不屬於我國合法藥物,如果因此遭受藥害,並不適用我國藥害救濟制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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