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法修正新制上路將滿兩年,衛生福利部6日召開「拒絕性騷擾 場所要出招」記者會,說明新制實施後的執行情形,並邀請績優場所分享推動經驗,呼籲更多公共場所落實防治措施,共同打造更安全的生活環境。
衛福部表示,性騷擾防治法於112年8月完成修法,並自113年3月全面施行。新制除延長申訴時效、簡化申訴流程外,也新增權勢性騷擾類型並加重處罰,同時明確場所負責人的防治責任,並強化對被害人的保護與支持服務。
統計顯示,114年性騷擾申訴案件共3,656件,較修法前112年的2,525件增加約45%;調查成立案件數為2,396件,也較112年的1,846件增加約30%。從案件類型觀察,肢體騷擾仍為主要型態,但比例已由44%下降至37%,言語騷擾則由14%提高至22%,顯示民眾對性騷擾議題的警覺與申訴意願逐漸提升。
進一步分析,114年案件中女性被害人占約92%,其中6成未滿30歲,18至30歲族群比例最高;約57%的案件發生在公共場所或大眾運輸工具。為強化場所管理責任,衛福部推動績優場所表揚計畫,114年共有26家單位獲選,希望透過經驗分享帶動更多場所投入防治工作。
在行政措施方面,衛福部自113年起補助地方政府增聘65名專責人力,協助處理案件。114年地方政府受理申訴後,4個月內完成審議的比例達96.26%。此外,114年一般性騷擾裁罰案件達1,527件,較112年635件增加逾兩倍,並新增權勢性騷擾裁罰22件,以遏止權力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