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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美麗也要顧安全 選購化粧品牢記「停、看、聽」

部分業者為吸引消費者購買,於廣告中使用誇大不實用語(圖/ Karola G 提供)
部分業者為吸引消費者購買,於廣告中使用誇大不實用語(圖/ Karola G 提供)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網購與市售化粧品選項日益多元,為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日前公布年度化粧品查核結果,今年針對網路及實體通路進行稽查,共裁處136件違規案件。其中,多數違規涉及產品廣告內容虛偽誇大或宣稱醫療效能,另有部分產品未依規定標示、未完成產品登錄即販售,甚至出現使用公告禁用成分情形,總裁罰金額逾新臺幣600萬元。

衛生局指出,部分業者為吸引消費者購買,於廣告中使用誇大不實用語,甚至暗示具有醫療效果,已違反相關法規,也可能對消費者健康造成風險。提醒民眾在選購化粧品時,應提高警覺,避免僅憑網路評價或廣告宣傳即下單。

衛生局呼籲,選購化粧品時應遵循「停、看、聽」三大原則:「停」下衝動購買,理性評估產品宣稱是否合理;「看」清楚外包裝或容器上的標示內容,包括製造日期、保存期限及業者資訊,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或過期產品;「聽」清楚但不輕信,勿被誇大不實或宣稱醫療效能的廣告話術誤導。選購化粧品時應遵循「停、看、聽」三大原則(圖/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供)選購化粧品時應遵循「停、看、聽」三大原則(圖/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此外,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自110年實施,民眾可透過「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民眾查詢版」,以手機或電腦查詢產品名稱、登錄業者及相關資訊,提升產品透明度與安全性。

衛生局也提醒製造、輸入及販售業者應確實遵守法規,落實產品登錄與標示規定,共同維護消費者權益與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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