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重視新住民權益,縣府社會處108年度執行新住民經費計563萬餘元,辦理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6處新住民服務據點、1處新住民學苑及提供新住民通譯、法律諮詢等服務,期待縣內新住民家庭獲得充足近便服務。另全縣府跨局處合作提供新住民服務,民政處辦理生活適應輔導等約10萬元、教育處語言學習及新二代教育約285萬元、衛生局新住民健康維護及通譯服務約51萬元等。
社會處108年度執行新住民經費563萬餘元,分別辦理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經費316萬餘元,配置4位專職社工提供全縣弱勢新住民家庭服務,提供通譯服務、發展新住民成長團體、培力多元文化講師,進入學校社區分享母國文化,共同營造共融共好友善的社會環境。另縣內民間團體辦理新住民活動經費計29案247萬2,500元,開辦6處新住民社區服務據點,辦理新年回娘家活動及提供華語學習、成長團體、家庭出遊等活動。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為落實新住民.馨活力政策,推廣新住民支持性服務:設置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6處新住民社區服務據點及1處新住民學苑,108年4月至8月提供新住民個案服務及關懷訪視、出版新住民活動季刊及辦理支持性服務37場次,受益7,151人次;擴大「新住民多語服務台」服務,提供多語諮詢及通譯服務,包含社會福利、健保醫療、身分權益及教育學習、就業等綜合諮詢;培力新住民擔任文化師資及通譯人才,至學校及親子館辦理多元文化親子活動,讓孩子從小擁有世界觀。
社會處期許透過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讓剛入境或居住多年的新住民,能及時得到幫忙,各新住民社區服務據點,就近辦理課程接觸姊妹,成為新住民在社區的娘家。大家手牽手、心連心一起為花蓮鄉親提供最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