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防疫期間,國內體溫計使用量充足,經濟部4日發布出口禁令,即日起至3月底;海關表示,配合加強查緝,旅客攜帶體溫計出境僅限2支;未經經濟部貿易局申請專案核准者,包含郵寄、快遞及海空運,一律不能出口。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蔓延,為使體溫計優先提供國內防疫使用,經濟部今天公告,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將管制體溫計出口;管制的體溫計範圍,包括紅外線非接觸式額溫槍,接觸式額溫槍,耳溫槍,電子體溫計以及紅外線測體溫熱像儀等五類,而水銀體溫計則不在管制範圍。
關務署副署長彭英偉表示,與口罩禁令相同,今天實施體溫計出口禁令後,不論數量多寡,不因旅客身分及出國目的而有所不同,除非有向經濟部國貿局申請專案核准,否則都不可以一般海運、空運、郵寄及快遞方式將體溫計報運出口。
在旅客自行攜帶出境部分,彭英偉指出,於合理自用數量範圍內仍可攜帶出境,不需向海關辦理報關,目前限量每人2支,主要是考量1支自用,若遺失或故障,還有另1支可備用;超量攜帶被查獲將遭沒入,情節重大還可處貨價3倍以下罰鍰。
新聞來源:台灣英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