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放生未必是護生,還可能觸法挨罰。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查獲一起大規模鳥類放生活動,現場釋放近2,000隻鳥類,因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棄養規定,活動負責人遭裁罰15萬元,並須接受動物保護講習。
動保處日前接獲民眾通報,中和區一處寺廟舉辦宗教放生活動,稽查後發現放生鳥類總數接近2,000隻。活動結束後未再提供飼養、照護或收容措施,因此認定已構成棄養行為,依《動物保護法》裁罰。
調查指出,相關鳥類多由鳥店購得,部分遭放生的原生種鳥類來源可能涉及非法捕捉,恐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原生種野鳥若遭非法捕捉販售,不僅影響野外族群數量,也可能衍生保育問題。許多被購買用於放生的鳥類長期處於人工飼養環境,放生後往往難以適應環境,反而提高死亡風險。
此外,外來種鳥類進入自然環境後,可能與本土物種競爭棲地及食物來源,進一步壓縮原生鳥類生存空間,衝擊生態平衡。鳥類在運輸及集中籠養過程中,也可能因擁擠及照護不當而受傷或死亡。
動保處提醒,民眾若對動物具有實際管理責任,放生後卻未妥善安置或提供照護,即可能構成棄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