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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電費新制上路 房東最重可罰50萬

「租屋電費新制」7月15日正式上路(圖 / 翻攝自內政部官網)
「租屋電費新制」7月15日正式上路(圖 / 翻攝自內政部官網)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內政部7月14日宣布修訂「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並於7月15日正式實施。新規定適用於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舊約不溯及既往,但租賃雙方可協議適用新制。 

新制主要目的是確保租屋電費收取合理公平,減少爭議。重點包括: 

1.電費計收標準:若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每度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若非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的每期電費總額。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若未併入電費單內,房東不得額外收取。 

2.租屋電費資訊:房東收取電費時,需提供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及用電度數資訊給房客,房客也可向台電申請查詢相關電費資訊。租屋電費新制重點-電費計收合理及電費資訊透明(圖 / 翻攝自內政部官網) 

電費超收將重罰 房客可申訴  

內政部提醒房東,去年(112年)修法後,租賃住宅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保護,若違反新制規定超收電費,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申訴,違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拒不改正者可加重處以5萬至50萬元罰鍰。地方政府將不定期查核租賃契約書,確保租屋族權益。 

此外,內政部與法律扶助基金會簽約合作,自8月起擴大提供免費租屋法律電話諮詢,房客如遇房東漲租、解約或變相收取電費等問題,可電話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了解如何捍衛自身權益。確保自身權益。 

針對新制實施後可能遇到的問題,如提前終止租約如何結算、分租套房公共用電如何分攤等,內政部地政司已整理相關建議處理方式,提供房東房客參考。民眾可至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下載新版租賃契約書範本、懶人包及常見問題Q&A等資料,如有疑問可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或向縣市政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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