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通霄分局山脚派出所副所長陳錦堂等3員警,於109年1月2日晚間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在苑裡鎮山脚里7-11超商巡簽時,遇到一名香港藉遊客禤姓男子站立騎樓下神色慌張,他見到警方宛見救兵,急忙揮手請求協助,經上前詢問,禤男稱來臺參加(苑裡鎮火炎山道場)修行活動,準備趕搭高鐵班車至桃園機場搭乘3日上午班機返回香港,不慎與另二名同鄉友人走散,因身上的手機沒申請漫遊也未買網卡且人生地不熟,無法與友人聯繫,警方瞭解狀況後,立即主動用巡邏車接送禤男到苑裡火車站,搭乘計程車趕赴後龍高鐵站轉搭23時許最後一班列車到桃園機場,讓禤男結束『修行迷途記』,順利踏上返鄉路。
禤男向警方表示,他與友人共3人,於108年12月25日由香港搭飛機到苑裡鎮火炎山道場,參加年度修行活動,於2日晚上約晚間8時用完膳後,大伙由道場步行約3公里到山腳里街上,準備叫計程車搭乘到後龍轉搭高鐵列車,因道眾人潮擁擠一時與另二位朋友衝散,於是到7-11超商內避寒,希望友人會回頭來找他,但經等候30分鐘均未發現他們行踨又不知如何招呼計程車,另外更糟的是所攜帶手機未申請漫遊也未買網卡,所以無法打電話連絡,正當坐困愁城,不知所措之際,所幸遇上巡邏員警主動協助,順利步上返國之路。
禤男對警方能即時伸出援手,發揮救援無國界、助人為先之愛,感受到臺灣警察的用心和愛心,讓他能順利趕搭3日上午班機返鄉,直呼臺灣警察「有您們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