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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米颱風造成之災害損失可申請稅捐減免

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三步驟(圖 / 翻攝自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官網)
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三步驟(圖 / 翻攝自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官網)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凱米颱風造成的財產損失可申請稅捐減免,並提供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申請需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所轄國稅局提出。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三步驟(圖 / 翻攝自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官網)

如因颱風影響無法在法定期限內繳清稅捐者,民眾可於規定繳納期間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稅捐稽徵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核發之災害證明文件,或領取機關、團體救助金、賑助金等證明,填寫「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申請書」,向所轄國稅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36期)。

高雄國稅局強調,納稅義務人可選擇臨櫃辦理、書面郵寄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及延期或分期繳納。相關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災害損失減免申請書表及線上申辦路徑,均已彙整於該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查詢路徑: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稅務行政類/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民眾可至該專區查詢。災害損失減稅申請(圖 / 翻攝自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官網)

若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國稅局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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