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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件赴陸任公職訴願被駁回 內政部: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30件赴陸任公職訴願被駁回 內政部: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國人違法擔任中國大陸社區主任助理,內政部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規定開罰33人,各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30人提起訴願,經行政院訴願決定全數駁回。內政部呼籲,國人應拒絕陸方統戰利誘,共同守護臺灣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

內政部指出,目前共計33位國人因違法赴陸擔任社區主任助理被裁罰,其中有30人向行政院提起訴願,經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社區居民委員會為陸方各級人民政府所屬基層組織,與陸方國有獨資的廈門海旅海安公司同屬於大陸委員會公告禁止任職的黨政軍機關(構),訴願人無論是受聘於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或廈門海旅海安公司,均確實有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的事實,已明確違反兩岸條例規定,因而駁回全數訴願案。另外內政部也已依法對逾期未繳納罰鍰的6人,全數移送行政執行。

內政部再次強調,臺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國人赴陸從事兩岸交流,應遵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共同維護臺灣整體利益及民主價值,呼籲極少數國人不應隨陸方起舞,並將持續調查違法赴陸擔任相關職務情形,對於受裁罰者因不服行政院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內政部尊重當事人提起行政救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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