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齡化及少子化的影響,照護人力需求不斷提高,有不肖仲介業者看準因家庭在家人住院期間,欠缺人手照顧,又不諳聘僱外籍人士相關法令,遂推介非法移工給這些家庭,造成違法而遭重罰。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民眾,掌握「333守則」,查證清楚,或是直接洽詢醫院護理站,與醫院有合作契約的專屬委託看護配合,才能保護自己不觸法。
「333守則」包括:包括不違法僱用外國人、不存僥倖心態,以及不延誤通報失聯移工等。在聘僱移工之前,要詢問是否為合法仲介、查驗外國人證件、並且拍照留存。
此外,雇主需問清楚對方身分是新住民還是外籍人士、查驗居留證真偽及載明「持證人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字樣,最後檢視居留證、工作證效期。
勞動局指出,有些雇主將自己申請的移工借給他人照顧病患,不論是否給予該移工薪資,皆屬違法,一旦查證屬實,雇主將被處以新台幣15萬至75萬元罰鍰,如5年內再犯,則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以12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有些失聯移工或持短期簽證入境的外籍人士,偽造證件矇騙雇主,雇主在聘僱移工時,需查證移工證件真偽,並拍照存證,若未查證就聘用,仍將被處以新台幣15萬至7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