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棒了!有5國「完全開放」 自台灣入境33國規定一次看

民眾持「疫苗接種證明」入境他國,非必要條件。 圖/翻攝自《天下雜誌》
民眾持「疫苗接種證明」入境他國,非必要條件。 圖/翻攝自《天下雜誌》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編輯/高銘佐

疫情期間,許多想出國旅遊的民眾紛紛取消原本預定的行程,經台灣政府努力為國內疫情把關,並且僅花2個月將Delta變種病毒控制住,仍穩坐亞洲國家防疫「前段班」。指揮中心也強調,民眾持「疫苗接種證明」入境他國,非必要條件。同時,外交部針對台灣人常去的33國整理出入境規定,包含完全開放、符合條件後免隔離及特殊事由入境,以及禁止入境。

延伸閱讀:接種完AZ、莫德納「注意5時間點」 出現2項症狀迅速就醫

台灣入境33國規定一次看。 圖/指揮中心提供台灣入境33國規定一次看。 圖/指揮中心提供

  • 外交部公布33個國家規定可分三類(截至817日)

一、完全開放:比利時、西班牙、芬蘭、愛沙尼亞、墨西哥。

此類國家對自台灣出發的民眾採「完全開放」政策,自台灣入境者無須出示新冠肺炎(COVID-19)相關文件,即可入境也免隔離。

二、符合條件入境後免隔離:德國、法國、捷克、荷蘭、瑞士、奧地利、英國、美國、巴西、土耳其、沙烏地阿拉伯、南非、新加坡。

只要持採檢陰性證明(PCR或抗原快篩),或疫苗接種紀錄(以該國承認的疫苗種類為準),或康復證明等相關文件(實際情形依各國最新規定),自台灣出發的國人即可入境後免隔離。

三、入境須隔離或僅限特殊事由入境:義大利、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

規定持有陰性證明或康復證明、疫苗接種紀錄等相關文件入境,仍須進行隔離。此外,加拿大、日本、韓國、印尼、印度、越南、澳洲、紐西蘭、俄羅斯、以色列及阿根廷等11國,目前仍禁止一般外國旅客入境,僅限制外交公務、特殊事由及緊急人道考量者才可入境。

延伸閱讀:移民署推「獎助學金計畫」 金門新住民學習中心14人獲獎!

民眾持「疫苗接種證明」入境他國,非必要條件。 圖/翻攝自《東森新聞雲》民眾持「疫苗接種證明」入境他國,非必要條件。 圖/翻攝自《東森新聞雲》

綜合以上資訊,疫苗接種證明「並非入境他國的必要條件」,因此欲前往上述有開放國際旅客的國家,入境並無問題。對於有心人士散播「打台灣自產疫苗不能出國」的相關假訊息,經查證與事實不符,請民眾勿採信。

我想要留言

熱門新聞

回到頁首icon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