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截至113年07月為止,因婚姻來臺新住民包含來自東南亞地區、大陸(含港澳)地區及其他地區的人數已達600,302人(移民署,113年)。有鑑於新住民來臺展開新生活,必須肩負起家庭照顧、職場工作、生活適應或文化推廣等重要角色,我國政府與民間社會從民國90年新住民來台灣最高峰時期以後,就長期關注此議題,亦制定相關政策法令,協助新住民及其子女融入我國社會,建立彼此共存共榮的族群關係。
首先,101年內政部推動新住民火炬計畫,包括十餘項子計畫,經費規模上億餘元,內容包括我國社會與新住民語言與文化的學習。後來相繼成立外籍配偶輔導基金和現在正在實施的新住民發展基金,每一年大約編列二億元以上的經費,讓政府部門和民間協會申請,有四個子計畫項目,包括:一、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二、辦理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三、辦理家庭服務中心計畫; 四、辦理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113年1至6月共計申請108案,核准90案,補助金額9,293萬9,652元整,依單位性質分類如下:(一)中央政府7案6,100萬8, 321元;(二)地方政府58案2,708萬123元;(三)民間團體25案485萬1,208元。
接著教育部於103年制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將東南亞新住民語文納入語文領域國小必選修階段,亦即是我國國民小學的學生,必須在本土語文課程的時段中,選擇閩、客、原、新四種語言其中之一。至於國中階段屬於選修,高中階段則列入第二外語選修。目前全國國中小學生選讀人數大約接近二萬人,新住民及其二代擔任新住民語文教學的支援教師大約有八百餘人。教育部113-116年推動「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如圖1),有三大目標,針對新住民子女,能做到「揚才」:發揮優勢適性揚才;針對新住民,能做到「展能」:協助適應發展潛能;針對一般民眾,能做到「共融」:共創友善融合社會。教育部113-116年揚才計畫 (資料來源:教育部2024)
上述相關政策已經實施多年,目前重要法令,終於通過,立法院於113年8月12日制定「新住民基本法」,第一條就提出:為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精神,保障協助其融入我國社會,建立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特制定本法。
我國社會盡心盡力關注新住民的生活適應,制定相關的政策法令,新住民是否都能感受到?經過內政部移民署113年7月19日112年新住民生活需求調查成果發表記者會得知(如圖2):新住民勞動力參與率高於國人、新住民14.2%有意願創業、家庭平均月收入提升、新住民社會參與率31.5% 、六成三參加過照顧服務措施、九成二新住民表示生活快樂、50歲以上77.3%想在臺養老、 50歲以上五成認為臺灣變得更好。112年新住民生活需求調查
新住民生活需求調查,除了滿意迎來正面的回應,但是對於不滿意的部分仍需持續給予關注:例如還是有7.9%的新住民覺得不快樂、與一開始結婚來臺灣相比: 臺灣社會的態度、工作場域友善度、政府服務或福利措施,均有五成以上認為變好、四成以上覺得差不多、2~3%認為變差、新住民在臺灣的權益,變好的比率46.0%,51.2%認為差不多,2.8%變差。
該調查計畫每5年調查一次,提供政府及民間團體推動新住民各項照顧服務、醫療、就業等措施與相關法令制定之參考。調查對象為全國22縣市,持有效居留證或已取得我國國籍之外籍配偶、大陸 (含港澳)配偶,不含出境2年以上者。調查方式包括二種:面訪調查,採人員面對面訪問方式執行,依地區、國籍別進行分層;系統抽樣,總計完成10,430份有效樣本。質化座談:採焦點座談會方式執行,於全國北中南東各地,共辦理12場,總計94位新住民出席分享,研究經費由由新住民發展基金支應。
綜上所述,我國民主社會,講究人權法治,身為國民具有極大的保障。新住民的生活適應與權益,政府及民間不餘遺力的努力,作者本人在教育界工作,對於多元文化與族群共榮的教育議題,也全心投入,深信整體的成果是向上向善,但是對於仍有不足的地方,無論政府民間必須持續關注,有效建立彼此共存共榮的族群關係。
作者:歐亞美
現任: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聘任督學
學歷: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博士
經歷:
- 淡水區坪頂國小校長(106-113年)113年退休
- 新北市學習型城市計畫執行召集人(111迄今)
- 新北市終身學習輔導團專案計畫組組長(99-112年)
- 新北市新住民文教輔導團副召集人(99-112年)
- 教育部新住民七國語文(越印泰緬柬菲馬)教材126冊主編(105-110)
- 教育部新住民七國語文數位教材協同計畫主持人(106-110年)
- 教育部新住民語文課綱編撰委員(103-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