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藥署啟動美食外送平台查緝 保障民眾的食品衛生安全

食品藥物管理署為確保食品在外送服務下的安全衛生管理,啟動美食外送平台稽查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食品藥物管理署為確保食品在外送服務下的安全衛生管理,啟動美食外送平台稽查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編輯/葉 昕

隨著現代人工作忙碌,越來越多人透過外送平台來購買餐飲,也讓業者與網路外送平台的合作遽增,食品藥物管理署為確保食品在外送服務下的安全衛生管理,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間,啟動「112年度美食外送平台稽查專案」,針對外送平台業者、合作餐飲業者、以及外送服務員進行查核。

食藥署指出,本次查核的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相關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實施情形、以及產品責任險、和有無使用逾期食品或食品原料等,關於菜單標示方面,也會加強查核餐飲業者相關標示,比如有無標示牛、豬肉和可食用部位的原料原產地,另外也會查核外送平台與餐飲業者自行提供的外送服務員,衛生管理及食品運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範。

食藥署將針對外送平台業者、合作餐飲業者、以及外送服務員進行查核。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延伸閱讀: 越南麵包食品中毒事件 提醒民眾注意雞蛋與乳製品保存安全

食藥署也特別呼籲,食品業者應該要做好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如果不符合衛生管理和食品添加物管理等,又在期限內沒有改正者,將依法第44條可處新台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此外如果販售的食品違反衛生安全及品質標準,將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另一條規定則指出,對於直接供應飲食的場所,一些特定食品要求以中文標示原產地和其他標示事項,違反者同樣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的業者,將會勒令歇業、停業一段時間,也會廢止公司、商業、工廠等全部或部分的登記事項,經過廢止登錄者,在一年內也不得重新申請登錄。

我想要留言

回到頁首icon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