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2022年調查發現,國人行車至「閃光紅燈」號誌路口時,有97%以上遇到閃光紅燈不會停車再開,根據2023年交通事故統計分析,路口車禍占交通事故6成,每年造成約200人死亡、2萬多人受傷,因此要求各縣市警察局加強路口交通違規取締遏阻。
警方強調,汽車與機車在路口看到閃紅燈時,一定要有停下來的動作,再起步前進,才算是停車再開,跟閃光黃燈減速慢行不一樣。(圖/交通部提供)
各縣市交通單位將加強取締「閃光紅燈路口 未停車再開」的汽車與機車。近日已開始取締的各縣市警務人員發現,大部分汽機車在看到警察站路口轉彎離開,多數騎士行經閃光紅燈路口僅減速通行,並未停車再開 ; 以上情況全被交通警察攔下,遭攔下開單的騎士坦承並不知道閃紅燈需停車再開的規範。因此各縣市的交通警務人員開始加強勸導民眾與取締中。
車輛行經巷弄間看見「閃紅燈」時,同樣須遵守規範。(圖/攝自網路)
警方強調,汽車與機車在路口看到閃紅燈時,一定要有停下來的動作,再起步前進,才算是停車再開,跟閃光黃燈減速慢行不一樣。經取締的行經「閃光紅燈」路口規範指出「應停車再開」是以「車輛於路口停止線前完全停止的動作後再行駛」;騎乘機車的騎士需將雙腳完全放下來。若汽機車在行經「閃光紅燈」路口未遵守停車再開時,會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大型車可處1800元、小型車處1500元、機車可處1200元罰鍰。呼籲民眾留意此交通規範,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