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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未開放外籍移工 僅幫忙仍違反就服法將開罰

餐飲業未開放外籍移工 僅幫忙仍違反就服法將開罰

許多新住民朋友在台開設餐館販賣異國美食,有時為應付繁忙客源,常讓同鄉家人朋友幫忙店內事務,但其實這是違反就業服務法,可處店主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家人朋友也會被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管制來台至少1年,請新住民留意避免觸法。

即使只是好意幫忙,仍構成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4條:「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或第57條第1款:「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下列情事:一、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規定。

此外,過去聘有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如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協助照顧長達1個月以上者,才可申請喘息服務,導致不少家庭面臨照護壓力,也間接影響移工休假權益。為減輕雇主照顧壓力及維護移工休假權益,並保障被照顧者的安全與照顧品質,衛福部與勞動部自今年9月24日起實施放寬適用對象為「經照管中心評估屬長照需要等級第7級或第8級者,即可於外籍家庭看護工短時間休假時申請喘息服務」,請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

餐飲業目前仍未開放可聘僱外國人,請民眾留意勿讓外國人在店內提供勞務。(照片來源: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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