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日前查獲宜蘭店家非法超時雇用移工,將依法辦理,並呼籲雇主此舉將開罰新台幣3萬至15萬不等,切勿以身試法。
移民署日前發布新聞稿指出,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宜蘭縣專勤隊日前接獲線報,於6月間查獲宜蘭縣礁溪鄉某知名包子店及肉品專賣店,查獲4名雇主及2名菲律賓籍、2名越南籍及1名印尼籍移工,不知道還以為自己現身處國外,現場宛如小型聯合國。
宜蘭縣專勤隊表示,當查緝人員到現場,看到這些外籍移工,一時還搞不清楚到底是哪個國籍,更不用說用何種語言溝通,瞭解後發現均是以監護工之名義申請移工來臺照護家人,移工卻從早到晚都在自家經營之店家幫忙拔毛、打掃及協助販售,被查獲之移工都表示:「阿嬤肚子餓,我做包子給她吃。」,這些千篇一律的回答,被移民署識破了,全部都被帶回依法辦理,經查移工打工一個月可以多賺7至8千元不等,等於是領雙薪。
移民署透露,臺灣進入低所得時代,粗重工作年輕人不願意做,許多雇主利用家裡照顧老人家之外籍監護工,至自家經營餐廳、商店幫忙,外籍移工除了照顧老人家之外,需從事打掃、倒垃圾、洗碗、端盤子、販售商品等非許可之工作,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及第3款「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規定,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另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勞動部應廢止其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