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實施免學雜費的建教合作,是技職教育重要的一環,提供國中畢業生,尤其家庭經濟弱勢者更多元的升學選擇,也有助於培育更多的技術人才。建教合作推動至今已50年,教育部國教署今年暑假舉行「110學年度建教合作申辦業務說明會」,廣邀全國公私立高中參加,鼓勵學校建置兼顧就學與就業的優質教學模式。
建教合作班除免學費外,107學年度起也全面實施免雜費,讓學生適性選讀並可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本次申辦說明會主要針對學校申辦建教合作應備條件、須檢具文件資料,以及評估審議流程等注意事項,就法規與實務運作,搭配過去的案例進行詳細解說;110學年度建教合作申辦日期自8月6日起至9月10日止。
建教合作有輪調式、階梯式、實習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的方式,建教生在學期間能進入建教合作機構接受職業技能訓練,除可培養職業技能,受訓期間也可獲得不低於勞基法規定基本工資的生活津貼;學校與機構合作,亦可藉由機構的技術訓練,讓學生學習業界最新技術,降低學校設備成本;建教合作機構透過建教生的學習過程,也能獲得一定的勞動經濟價值,並培養業界所需人才,提供穩定質優的技術人力。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在保障建教生權益的基礎上,將持續增加誘因鼓勵學校辦理建教合作,也將強化各校建教合作班與職場接軌和就業輔導,讓學生畢業即能就業,並培育產業所需技術人力,創造學生、學校、建教合作機構三贏的局面。
訊息來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