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配合交通部與內政部警政署宣布自9月1日起連續1個月實施全國路口交通安全大執法,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5大項。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翁群能表示,警察交通執法是期盼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減少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取締只是方法之一,而非目的,並提醒各分局、分駐(派出)所同仁應廣泛宣導用路人周知,另宣導對象除了國人以外,更應遍及來自世界各國外籍移工、新住民。據此,該局交通警察隊結合苗栗縣工業會至竹南、銅鑼及中興等工業區共同辦理多國語言交通安全宣導會,邀集外籍移工及新住民與會,且提供中文與菲律賓、泰國文等語言對照簡報資料,同時聘請翻譯人員即時口語翻譯,達到跨國多方語言宣導效果,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
翁局長溫馨提醒用路人,為維護路口通行安全,駕駛人與行人須共同遵守交通規則,呼籲汽機車駕駛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另外,行人也應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不任意穿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規定等,通行才有保障。
訊息來源:苗栗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