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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標準一致!雇主禁移工外出妨害自由 廢止招募聘僱許可

雇主若禁移工外出,將廢止聘僱許可。 圖/翻攝自《聯合報》
雇主若禁移工外出,將廢止聘僱許可。 圖/翻攝自《聯合報》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編輯/高銘佐

京元電子廠先前爆發移工群聚感染事件,苗栗縣政府事後以防疫為由,宣布全縣移工除上下班期間停止外出,引發一片撻伐。對此,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重申,無論本國籍民眾、外籍移工,三級警戒防疫標準一致,提醒苗栗縣府回歸標準執行。勞動部也強調,若雇主侵害移工遷徙往來自由,將依就業服務法第54條、第72條規定廢止招募及聘僱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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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強調,本國籍與移工的防疫標準一致。 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強調,本國籍與移工的防疫標準一致。 圖/指揮中心提供

 

勞動部表示,雇主聘僱外國人應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執行,並遵守指揮中心指揮官指示,實施應變處置或措施,勞動部已發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讓雇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移工有所依循,雇主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均應依照指引與規定辦理防疫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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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府下令「移工禁足令」,引發各界撻伐。 圖/苗栗縣府提供苗栗縣府下令「移工禁足令」,引發各界撻伐。 圖/苗栗縣府提供 

 

此外,若雇主或任何人以非法方法剝奪移工行動自由或以強暴脅迫妨害人行使權利,將有違犯刑法妨礙自由及強制罪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防疫期間,雇主對移工管理措施如有侵害移工遷徙往來自由,勞將以雇主違反保護勞工法令情節重大,依就業服務法第54條及第72條規定廢止招募及聘僱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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