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單親的新住民媽媽范小姐,為了幫助就讀高一的女兒學習,透過業務員的推銷,購買一套要價十三萬五千元的高中課程電子書,購買後發現不符合需求,本來能夠退貨處理,卻因為不熟悉中文,簽約後沒有人協助,而無法在期限內解約,龐大的教材費用,讓中低收入的范小姐痛苦不已。
從事看護工作並獨自撫養三名小孩的范小姐,接到教育集團業務員的電話行銷,表示可提供電子教科書輔助孩子學習,而且口頭承諾不適用可退款,讓自覺學歷不高、對中文認識及書寫程度不好的范小姐,為了幫助孩子得到更好的學習教材,在看不懂合約的狀況下,只憑藉著推銷員的說明跟指示,在契約書上簽名。
新住民媽媽看不懂契約內容,無法解約讓她非常困擾。圖/翻攝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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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小姐簽約時就拿到平板和一顆教材的硬碟,但女兒使用後覺得不符合需求,所以立即反應想終止合約,等到的答案卻從可以拖延到退貨時限到期,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契約,應有30天的審閱時間,但簽立的契約書卻在簽約後一個月才寄到家裡,看不懂合約內容也使得范小姐求助無門,只能透過立委為她發聲。
立委提倡契約內容應該提供新住民本身的母語,才不會造成糾紛。圖/翻攝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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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表示,業務人員不該利用新住民家庭看不懂中文,而誘導他們簽約,對於單親又是低收入戶家庭,十幾萬的教材費用已造成龐大負擔,希望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解除契約,立委也強調,在推銷教材時應給予5天的教材審閱時間才符合教育部規定,因應全台灣有越來越多新住民家庭,希望未來規定業者提供契約時能附上不同語言的文字說明,避免爭議再次發生,也提醒新住民家長們在簽約前可以多方詢問、看清楚契約內容後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