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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入境新規定出爐 遊客須提供2劑新冠疫苗證明

遊客入境泰國須提供2劑新冠疫苗證明。 圖/翻攝自泰國航空
遊客入境泰國須提供2劑新冠疫苗證明。 圖/翻攝自泰國航空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編輯/高銘佐

近期規劃去泰國旅遊的民眾須注意,泰國交通部長薩薩揚1月5日宣布,所有欲入境泰國的國際遊客自1月9日起須出示「接種2劑COVID-19疫苗證明」,該項政策實施至1月31日。

外交部領務局表示,泰國政府決議自1月9日上午8時起,所有18歲(含)以上的國際旅客,入境泰國時必須出示完整接種疫苗2劑證明,或由合格醫療機構醫師出具的6個月內已確診Covid-19並康復證明,未能施打疫苗者必需提供醫師開立的證明。

  • 泰國入境新規定實施至1月31

一、旅客來自仍維持Covid-19管制的國家(該國不同意確診者入境),須購買在泰國旅遊期間,以及外加7天,包含Covid-19確診醫療費用的醫療保險。

二、持泰國護照旅客,可免檢疫證明及健康保險證明。

三、過境或轉機的國際旅客可免檢疫證明及健康保險證明,但旅客必須遵守目的地國家規定的措施。

外交部領務局建議民眾出國前,仍宜投保適當保額的Covid-19保險,以免因染疫衍生醫療負擔。此外,國人以落地簽證方式入境泰國者,僅能停留30日後即須離境,且不能改辦其他事由簽證。

另,據《曼谷郵報》報導,泰國當局表明,不會要求來自任何國家的遊客提供PCR檢測結果,但可以為入境旅客和旅遊業者,提供免費接種新冠疫苗追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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