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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合作】ECFA生效10週年 臺灣工商界盼繼續推動談判

【兩岸經貿合作】ECFA生效10週年 臺灣工商界盼繼續推動談判

ECFA生效滿10週年,工商團體認為,中方目前應無終止意願,希望政府繼續往下談判,將更多商品納入免稅清單。

前總統馬英九2008年上任後推動兩岸經貿合作「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2010年6月29日簽署,並於2010年9月12日生效,今天屆滿10週年。

ECFA整體架構包含早期收穫清單(早收清單)及後續的貨品貿易協議(貨貿)服務貿易協議(服貿)等,目前僅早收清單正式上路;其中,中國對台降稅項目共539項,包括石化、機械、紡織、運輸工具等。

根據經濟部資料,近3年台灣對中國出口早收產品每年約200億美元上下;從2011年早收計畫實施至2020年6月,台灣出口到中國的貨品累積減免關稅估達70.25億美元,換算新台幣超過2000億元。

不過,經濟部數據也顯示,2017年以來,台灣ECFA早收產品對中國出口的成長率,低於全部貨品對中國出口的成長率,顯示ECFA帶動台灣對中國出口成長的效益已逐年衰減,也反映兩岸的產業結構已大幅調整。

 

ECFA上路滿10年,外界關注是否有終止的可能。中央社報導,經濟部過去多次申明,ECFA條文沒有10年到期規定,也沒有續約問題;兩岸產業在ECFA是互惠互利關係,不希望中國片面停止執行ECFA,以持續雙方經貿合作關係。

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表示,中國短期內應該不會終止ECFA,希望政府能繼續往下談判,讓更多產品納入免稅清單,對台灣經濟發展能帶來更大好處。

全國工業總會也在今年(2020年) 發布的白皮書裡寫到,ECFA若終止,不但對傳產業者是重大衝擊,兩岸過去達成的22項協議,也可能相繼動搖;而透過進一步落實早已簽訂的ECFA,有利於緩解兩岸緊張情勢,並促成兩岸交流正常化。

 

新聞來源:台灣英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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