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以下稱外國人才專法)業自107年2月8日正式施行,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簽證、工作、居留相關規定,並優化保險、租稅、退休等待遇,透過建構更友善之工作及居留環境,以提高國際人才來臺、留臺的誘因,實施至今已獲致亮眼成果。
其中最為外界關注,針對我國所需科技、經濟、教育、金融等八大領域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核發四證合一之「就業金卡」,截至本(108)年12月24日已核發540張(圖1、2),以經濟領域人數為最多293人,占總核發數的54%;其次依序為科技領域99人(18%)、文化領域63人(12%)、金融領域43人(8%)、教育領域37人(7%);從國別來看,以美國籍127人為最多,其次是香港籍79人,英國籍42人,馬來西亞籍36人、丹麥籍32人等。
除了繼續落實推動前揭外國人才專法外,面對我國人口負成長、結構老化的困境,為充沛產業升級轉型所需之人才、人力,以及維持合理人口結構,以提升國家競爭力,本會並刻正全力推動「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立法工作,進一步鬆綁外國專業人才、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及海外國人之工作、停居留、永久居留、友善生活措施及其依親親屬權益等相關規定,透過完備攬才法規架構,全面優化國際人才在臺工作及生活環境,以提升延攬力道,期於下一會期能通過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