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國際疫情仍屬嚴峻,移民署宣布,針對本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全面第3次自動延長其在臺停留期限。
移民署強調,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之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之外國人,前於本(2020)年7月17日及8月14日已2度宣布自動延長30日停留期限之措施,本次為第3次。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本項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相關延期要件及注意事項,詳情可參考移民署整理的「問答集」。
訊息來源:移民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