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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團體遊花蓮 縣府有獎勵快來申請

「獎勵苗栗團體遊花蓮補助計畫」,補助時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月15日止。( 圖 / 翻攝自苗栗縣政府)
「獎勵苗栗團體遊花蓮補助計畫」,補助時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月15日止。( 圖 / 翻攝自苗栗縣政府)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為了鼓勵暢遊花蓮,苗栗縣政府正式啟動「獎勵苗栗團體遊花蓮補助計畫」,讓您在旅遊中享受最高每人一千元的住宿補助。這項計畫特別針對各大社團、農漁會、宮廟及社區發展協會等人民團體,鼓勵大家組織團體前往花蓮旅遊,促進當地觀光經濟發展。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苗栗與花蓮有著深厚的連結,不僅在文化上互通有無,更在宮廟香火上有著緊密的聯繫。希望透過這次的補助計畫,不僅增加旅遊人數,更提升花蓮的住宿需求,帶動當地旅遊及交通業的發展。2024獎勵苗栗團體遊花蓮補助計畫,最高補助每人一千元。( 圖 / 翻攝自苗栗縣政府)

計畫補助條件與內容

計畫補助對象以苗栗縣依法立案之人民團體為主,每團至少20人以上,需安排兩天一夜以上的行程,並在行程中安排參訪花蓮縣內至少兩個景點。住宿需安排在花蓮合法旅宿業,並使用合法交通工具,每人每晚補助500元,上限為兩晚每人1000元。

補助申請需在出團前事先報備,事後再進行核銷。補助時間自113年7月1日至11月15日止(發票開立日期)。各人民團體需在出團前向管轄機關報備,包括社會處、農業處、民政處、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及文化觀光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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