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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申請及換發問答

新式統號(統一證號)是什麼?(圖 / 翻攝自移民署官網)
新式統號(統一證號)是什麼?(圖 / 翻攝自移民署官網)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Q:請問我有申換新式統號相關問題可以洽詢誰?
A:您可撥打「內政服務熱線」(電話:1996)以及「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電話:1990)進行洽詢,或是透過移民署署長信箱進行反映。

Q:請問曾持有舊式統號者,申請換發為新式統號時是否須收取費用?
A:一、原則:不額外多收取申換新式統號費用,透過效期展延、補(換)發證件或居留原因變更等方式更換為新式統號者,比照現行規定支付延期、資料異動或補(換)發證件之費用,針對申換新式統號部分不另外收費。
二、例外:針對可於申請案效期屆期前主動單純申請換發新式統號者,自 111年1月日3起,依移民署相關證件規費收費標準之資料異動規定收費。
三、相關申請換發規定請見「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申請及換發送件須知」。

Q:請問舊式統號會停止使用嗎?
A:舊式統號換號期限自110年1月2日起至119年12月31日止,120年1月1日起舊式統號停止使用。舊式統一證號換號期限自110/01/02起至119/12/31止(圖 / 翻攝自移民署官網)

Q:我是110年1月2日(含)以後才第1次申請統一證號,請問我的號碼是新式還是舊式的?
A:110年1月2日(含)以後所有新申請案均核發新式統號。

Q:我在110年1月1日(含)以前曾經申請過統一證號,我要如何申請換發為新式統號?
A:一、移民署將於您案件異動時,如效期展延、補(換)發證件或居留原因變更等情形,自動將舊式統號變更為新式統號,您不須主動申請更換。
二、相關申請換發規定請見「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申請及換發送件須知」。舊式統一證號如何申請換發為新式統一證號(圖 / 翻攝自移民署官網)

Q:我在證件效期到期前主動申請換發為新式統號,請問原本證件的效期會順便延長嗎?
A:證件效期屆滿前主動申請換發新式統號者,原證件效期不變。

Q:請問我還沒有要延期,可以主動單純申請換發為新式統號嗎?
A:一、原則:併同汰換機
於辦理案件異動時,如效期展延、補(換)發證件或居留原因變更時,將併同更換為新式統號,並比照現行之應備文件辦理。
二、例外:效期屆期前單純想換新式統號
可於效期屆期前主動向移民署申請換發新式統號(另為使民眾可分流換發新式統號,減少因排隊換號所產生之不便,爰本措施優先適用非移工之外來人口)。
三、相關申請換發規定請見「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申請及換發送件須知」。

Q:請問我可以透過線上方式申請換發新式統號嗎?
A:一、除下列事由可採線上申請換發新式統號外,其餘事由須臨櫃辦理:
(一)停留部分
1.針對大陸地區人民以學術科技研究、產業科技研究、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專業隨行、跨國隨行等事由在臺停留者,採線上申請換發新式統號。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專業參訪線上申辦:https://mt.immigration.gov.tw/PB/login/auth?applyType=2B);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商務活動線上申辦:https://mt.immigration.gov.tw/PB/login/auth?applyType=2A)
2.另大陸地區人民以陸生就學事由在臺停留,持單次及多次證者得採網路申請換發新式統號(網址: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
(二)居留部分
1.以就學事由在臺居留者,得網路或臨櫃申請換發新式統號(網址: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
2.透過網路辦理移工之延期或資料異動時,將一併更換為新式統號(網址: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foreign-labor)。
二、相關申請換發規定請見「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申請及換發送件須知」。

Q:申請人在國(境)外如何申請統一證號?
A:國(境)外申請統一證號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至我國駐外館處進行身分驗證,須驗證資料如下:
(一)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1.外國人:護照。
2.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中華民國護照或本署核發之有效入出境許可證件。
3.大陸地區人民: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或本署核發之有效入出境許可證件。
4.香港澳門居民:香港、澳門居民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或本署核發之有效入出境許可證件。
(二)委託書(直接於申請表上填寫,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二、驗證完成之資料正本寄予在臺受託人。
三、由在臺受託人攜帶下列資料,至本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臨櫃申辦:
(一)驗證完成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驗證完成之委託書。
(三)在臺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護照等)。

Q:若當事人已忘記了當初申請之統一證號,移民署服務站是否能查詢?或需要重新申請?
A:請申請人持護照正本,至服務站申請補發;如護照號碼有變更,須填寫申請書辦理。

Q:外國人如何申請統一證號?
A:一、外國人申辦統一證號方式及應備文件如下:
(一)已入境臺灣者:
1.申請表一份。
2.護照正本、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3.委託代辦案件(非委託案件免附):
(1)委託書一份(或直接於申請表上填寫「委託聲明」)。
(2)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居留證或護照等。
(二)未入境臺灣者:
1.申請表一份。
2.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申請目的授權書正本。(授權書申請目的須指出為「申請統一證號配賦」之用)。
※委託人簽名字樣應與護照上一致。
3.護影本一份。(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4.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居留證或護照等。
二、以上申請者請至居留轄區內本署各縣市服務站辦理。

Q:一般短期來台停留之外國人如何申請統一證號?
一、已入境者:
(一)申請表一份。
(二)護照正本、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三)委託代辦案件(非委託案件免附):
1.委託書一份(或直接於申請表上填寫「委託聲明」)。
2.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居留證或護照等。
二、未入境者:
(一)申請表一份。
(二)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申請目的授權書正本。(授權書申請目的須指出為「申請統一證號配賦」之用)。
※委託人簽名字樣應與護照上一致。
(三)護照影本一份。(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四)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居留證或護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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