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疫情影響,很多民眾們離開台灣2年以上,無法回國。依戶籍法規定,離開台灣超過兩年就會有戶籍遷出的登記,這只是戶籍管理措施,內政部表示目前戶籍法並沒有「除籍」的制度,「除籍」一詞使人誤解為喪失國籍或喪失戶籍,但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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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戶籍法的規定,出境2年以上戶籍登記者,無明確居住在台灣內,法院會認定為遷徒,依法應該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相關事宜,辦理遷出登記,以正確戶籍資料,並落實戶籍管理。
目前政府防疫措施中並沒有限制台灣國籍的人返台,所以回來台灣時,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即可辦理遷入登記,確保海外國民權益。
中華民國內政部提供,戶籍遷入登記相關介紹圖。圖/中華民國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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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健保、勞保、及所得稅等問題,內政部也有與各單位研討,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健康保險資格只要未超過4年,返國即可納保;若出境超過4年,返國6個月後可以復保,國民年金及老年年金給付,只要審核通過就可續領,並補發停發期間的給付,個人綜合所得稅部分,民眾備妥相關事證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後,會依照事實從寬協助,如有相關問題,可進一步向各業務主管機關洽詢,確保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