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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滋券改8/6領券 不符適用範圍之商家將自動下架

動滋券改8/6領券 不符適用範圍之商家將自動下架

教育部體育署今(30)日臨時發布新聞稿宣布,原訂上午10時開放領取的「動滋券」將順延一週領券,使用期限也順延到民國110年1月31日止。此外,針對「動滋券」使用商家業別不符之情形,體育署將主動下架。

體育署先前規劃,抽中「動滋券」幸運兒上午10時起領券,但因「動滋券」民眾與業者熱烈參與,為讓擁有「動滋券」的400萬民眾有更便利、多元的消費範圍,將進行更完整之系統介面與優化及測試,因此動滋券將延後至 8月6日開始領券,8月8日起正式開始使用,使用期限順延至 110年 1月31日止。

至於民眾反應上網搜尋「動滋券」的合作店家竟出現機車行等業別,對此,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解釋,由於「動滋券」適用範圍須符合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所涵蓋的12項運動產業,像是職業與業餘運動業、運動場館、運動用品等,王水文推測,可能店家營業項目有登記自行車,若發現這類情形,或接獲業者主動通報不願意參與活動,體育署將主動下架。

 

新聞來源:台灣英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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