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文化部辦理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徵件活動,即日起開始至108年12月20日截止,補助金額最高可達新臺幣100萬元,文化部鼓勵有興趣參與東南亞交流合作的團隊踴躍申請。
推動文化新南向,文化部自102年推辦東南亞地區交流計畫,提供國內藝文團體薦邀東南亞人士來臺交流合作補助,藉以增進國人對東南亞文化、歷史、社會發展之深度認識,進而擴大雙向交流。
東南亞文化交流補助今年新增雙向交流合作補助類別,並增列一國家東帝汶。
計畫申請內容不限主題、不拘形式,自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凡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學術機構、法人及民間團體皆可提出申請,採線上報名。
相關申請說明及下載申請表件請詳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