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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一下的代價!德籍少年小琉球觸法送辦 海巡署籲保育海龜 

摸一下的代價!德籍少年小琉球觸法送辦 海巡署籲保育海龜 

國內知名度假勝地小琉球,在國慶連假湧入大批觀光人潮,其中,一名德籍旅客疑因不熟當地法律而觸摸海龜,被海巡署循線逮補,詢問後移送屏東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處理。

聯合報導,小琉球安檢所所長謝旻儒昨天下午2點50分,發現臉書社群內,民眾發布美人洞有潛水客騷擾海龜訊息,即刻根據照片地點前往追查,15分鐘後,就在美人洞沙灘發現騷擾海龜男子,隨即將其帶回實施筆錄訊問,並同步協請屏東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判定照片中之海龜品種,經確認為保育類「綠蠵龜」。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表示,經查涉案人為德國籍男子,未成年,本次與家人來台自助旅遊,可能因不諳我國相關保育法規導致觸法,但干擾、觸摸等騷擾海龜行為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第18條,故全案移送屏東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處理。

海巡署宣導,這樣的觸法行為,已不是第一次。小琉球雖是全世界海龜密度最高的小島之一,但其實整座島周邊,只有160隻左右,而且這些海龜順利長大的機率只有「千分之一」。

針對海龜保育,海巡署呼籲以下6大規則,希望民眾一同遵守,分別為不觸碰、不捉、不驚擾、不追逐、不圍繞海龜;不要阻擋海龜的去路;與海龜保持五公尺以上的距離,減少海龜的壓迫感;不打擾在休息、睡覺的海龜;減少使用防曬乳,或選擇不傷害珊瑚的防曬乳;不餵食海龜。

此外,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因而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來源:台灣英文新聞

德籍少年小琉球浮潛觸法遭送辦(照片來源:海巡署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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