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與捷克簽署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漏稅協定在捷克完成國內立法程序後,預計於明年正式生效。
外交部今(13)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該協議在2017年12月由雙方駐處代表完成簽署,經台捷雙方共同努力,已於昨日(12)日由捷克總統澤曼(Miloš Zeman)簽署,完成捷克國內立法程序。
根據雙方協議,將以書面方式互相通知生效時間,預定同步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外交部除了表達誠摯歡迎,也指出這樣的協議有助於雙方企業創造租稅公平及鼓勵投資的友好環境,增進兩國投資、貿易往來、就業機會、技術交流,以及稅務合作。
捷克是繼波蘭、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法國、荷蘭、德國、匈牙利、義大利、盧森堡、北馬其頓、斯洛伐克、瑞士、瑞典及英國之後,第16個與我國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歐洲國家,也為我國簽署的第33個全面性租稅協定。
外交部表示,捷克為我國在歐洲第四大投資對象國,雙邊實質關係密切友好,目前有多家我國企業投資捷克,在高科技及電子資通訊等產業密切合作,並在當地創造約2萬3,000個工作機會。
外交部提及,近年來台捷陸續簽署科技創新、青年度假打工及教育合作等協定,如今完成台捷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漏稅協定的相關程序,將可續深化兩國互利互惠的經貿關係,並進一步提升雙邊實質合作發展。
新聞來源:台灣英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