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31日三讀通過「反滲透法」,內政部表示,反滲透法之通過,可補充現行選舉罷免法、政治獻金法及遊說法未規範境外敵對勢力藉在地協力者從事政治相關活動情事之不足,並對在地協力者違法行為採較重之刑事處罰,有效強化民主防衛機制。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現行兩項選舉罷免法、政治獻金法及遊說法雖已對境外勢力從事競選活動、捐贈政治獻金、遊說等政治相關活動有一般性之禁止規定,但針對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境外勢力藉在地協力者從事政治相關活動,並未加以規範,為避免境外敵對勢力藉由指示、委託或資助在地協力者規避現有法律規範從事危害事項,反滲透法明定有前開違法行為人將由司法機關裁處3年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事處罰,是以專法補充現行法律規範之不足,有助維護國家安全及民主正常運作。
內政部特別強調,本次反滲透法之制定,係補足現行禁止境外勢力從事政治相關活動之補充規範,並非全新的規定,對於一般的兩岸交流,如經商、工作、生活、就學及宗教交流等,以及參與政治活動、發表政治言論的權利,並不會因為反滲透法之制定而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