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連續假期有許多民眾會安排出國遊玩。健保署提醒,出國期間如果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須立即在國外院所就醫的民眾,記得向當機構索取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診斷書,回國後可在門、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費用。
民眾申請時應檢附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可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站下載)、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診斷書、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如出入境公務櫃檯核蓋之入出國查驗章戳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住院案件者,另檢附出院病歷摘要,另在中國大陸住院5日(含5日,但出院日不列入計算)以上的核退申請案件的診斷書及醫療費用收據正本,需先至中國大陸公證處辦理公證,再持公證書正本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驗證後,再提出申請。
核退金額是採審查後「核實」支付,以前一季支付國內特約醫院及診所之平均費用為上限,例如:最近一季(108年10至12月)核退金額上限,門診每次971元、急診每次2,937元、住院每日5,271元,故如國人出國至醫療費用相對較高的國家,可能無法全額核退,建議民眾加買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等以補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