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的菲律賓的女子奈莎(GALANG NELSA AQUINO),經營自台灣匯款至菲律賓的高利率匯兌業務,並透過其他下線招攬外籍移工投資,在吸金達8千5百多萬元後,因終止給付投資人分紅而挨告,最後奈莎遭台中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處徒刑5年8月有期徒刑,其他下線則分別判處2年至4年4月有期徒刑。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菲律賓籍女子奈莎所發起、操縱、指揮,以實施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為手段,所組成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犯罪組織,由奈莎提供高利率匯兌方案予數名下線,再由下線們將其刊登在臉書社群軟體上,以招攬不特定之下線投資人投資。
菲律賓籍女子靠經營高利率匯兌吸金達8千500多萬元。圖/取自pixabay
奈莎所提供自台灣匯款至菲律賓之高利率匯兌方案,為依匯兌時間長短調整匯率優惠程度,天期越長,匯率越優惠,例如10天期為新台幣兌換菲律賓披索為1:1.77,30天期為1:2.2,60天期為1:3.7,90天期為1:4.5,每筆另收取新台幣200元至300元不等之手續費,奈莎也會不定期微調高利率匯兌方案之內容,藉此吸引投資人投資。
奈莎僅起初有從其菲律賓銀行帳戶轉帳或透過EEC、PINOY EXPRESS等國際匯款服務匯出款項予投資人,但自2019年9月間起,便未匯款予投資人,後來投資人察覺有異,便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