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台灣定居30多年的新住民阿華,丈夫過世後就獨自在新竹租屋。由於年過60且無專長,因此求職過程並不順利,直到就服員運用勞動部「職場學習再適應計畫」讓她至餐廳擔任外場工作人員,且在適應工作初期還提供津貼,使其能維持基本生活開銷。阿華最終憑藉個人的努力獲得主管肯定,在工作3個月後成為正職員工,到目前為止已在該餐廳穩定工作超過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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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竹苗分署職訓場域。圖/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提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長林淑媛表示,為協助就業弱勢者有機會重新回歸職場,「職場學習再適應計畫」補助個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每月最高補助金額為當年度每月基本工資),以及用人單位行政管理及輔導費(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之30%),補助期間最長為3個月。求職者若屬高齡者、身心障礙者、更生受保護人、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或施用毒品者之對象,經評估核可後,最長可補助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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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若中高齡及高齡者有意願重返職場,除桃竹苗分署各就業中心就服員可協助外,今年成立的「桃竹苗區銀髮人才資源中心」也針對求職者提供就業諮詢,協助民眾做職涯及退休規劃、給予履歷健診、教授面試技巧及陪同面試等服務,並針對不同產業的最新趨勢,幫助民眾找到最合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