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於今年順利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外交部表示,這將有效維護我國漁民權益,也顯示我國遠洋漁業實力再度獲得國際肯定。
根據外交部9日新聞稿,南印度洋漁業協定(Southern Indian Ocean Fisheries Agreement)第六屆締約方大會於上週五(5)結束,我國順利在今年年會中加入該協定,將有效維護我國漁業權益,外交部也會持續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密切合作,全力爭取並維護我國參與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的權益。
外交部提及,該協定全體成員一致歡迎我國加入,顯示我國遠洋漁業實力再度獲得國際肯定,今後我國將與該協定其他成員共同合作,致力促進印度洋公海漁業資源的永續利用,並透過專業及實質的參與,積極做出具體貢獻。
外交部指出,台灣為印度洋的重要漁捕大國,捕撈油魚的漁船數達100餘艘,近年的年漁獲量已達1萬7,000公噸。鑑於我國在印度洋區的漁捕利益逐年成長,我國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不僅可鞏固我在印度洋公海的漁捕權益,更有助我國遠洋漁業產業的發展,並確保我國漁民的利益獲得保障。
南印度洋漁業協定於2012年6月21日生效,旨在管理印度洋非屬高度洄游性的深海旗、鯛等魚類。南印度洋漁業協定秘書處址社法屬留尼旺(la Réunion),其他成員包括澳洲、庫克群島、歐盟、法國(代表法屬印度洋領地)、日本、韓國、模里西斯、塞席爾,以及泰國等10個國家。
新聞來源:Taiwan News